整套腳手架的檢查與驗收!
腳手架檢查
在下列階段應對腳手架進行檢查:每搭設10m高度;達到設計高度;遇有6級及以上大風和大雨之后;停工超過一月恢復使用前。
檢查內容如下:基礎是否有不均勻下沉;立桿墊座與基礎面是否接觸良好,有無松動或脫離情況;檢驗全部節(jié)點連接是否可靠;連墻桿、安全網等構件是否達到設計要求;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安全、可靠;整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;荷載是否超過規(guī)定等。
腳手架搭設完畢,應通知項目部安全部門按腳手架搭設要求進行驗收,經檢查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,施工期較長的腳手架,可以分段驗收。驗收時必須有工程技術人員、項目施工負責人、安全員和搭設班組的負責人共同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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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手架的拆除
腳手架使用完畢經單位工程負責人確認不再需要時,應及時拆除。確因工程需要,腳手架可放置待用,但必須經常進行檢查,保持腳手架的完整性和安全可靠性。
拆除時,應在統一指揮下按由上而下、先外后里的順序逐層進行,不準上下同時作業(yè);嚴禁整排拉倒腳手架。拆除過程中,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兩步,否則加設臨時拉結。
連墻撐只能在拆到該層時才允許拆除,嚴禁在拆架前先拆連墻撐。
拆除腳手架,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志,設專人看管,禁止他人入內。拆下的架桿、連接件、跳板等材料,應用吊車向下傳遞或用繩索吊下,禁止向下投擲。
已卸(解)開的架桿、連接件、跳板等應定期除銹防腐,分類整齊放置,專人保管,不得散放在施工現場。
拆除順序應自上而下,按后裝構件先拆,先裝后拆,一步一清原則,依次進行,不得上下同時拆除作業(yè)。嚴禁采用踏步式、分段、分立面拆除法。拆下的桿件、腳手板等應用豎直運輸設備或麻繩捆綁后運送至地面,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。運到地面的桿件、物品等應及時按品種、分規(guī)格堆放整齊,妥善保管。
質量保證措施
腳手架整體應穩(wěn)定牢固,不得搖擺晃動。腳手架地基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。小橫桿應與設備筒體接觸牢固,保證其穩(wěn)定性。
鋼腳手架立桿垂直度應小于1/300,且應同時控制其最大垂直度偏差:架高≤20m時為不大于50mm;架高>20m時為不大于75mm?v向鋼平桿的水平偏差應小于1/250,且全架長的水平偏差值不大于50mm。
腳手架的搭設間距應符合行業(yè)標準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節(jié)點連接應可靠,不合格者必須重新擰緊并達到緊固要求。
7.5按照驗收的要求,對施工前的交底、施工方案、安全技術措施及搭設要求,逐項進行檢查和驗收。未經驗收的腳手架不得投入使用。